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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601518)发布公告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春绕城高速公路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的批复》文件要求,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1 日 0 时起执行长春绕城高速公路点对点差异化收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收费路段: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除青年路收费站外的其他收费站间点对点通行路段。
2.适用车辆类型:1 类客车(车长小于 6 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 9 人的载客汽车)。
3.适用收费时段:每日早 7:00-10:00 和 16:00-19:00(以车辆驶离收费站出口收费车道时间为准)。
4.收费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按照正常通行费收费标准的 50%执行,差异化收费与 ETC 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5.实施期限:该政策自 2023 年 8 月 1 日 0 时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24 时止,视政策执行及效果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调整。
6.如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