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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实施的组织性、规划性、系统性显著提升。7月8日,《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3)》发布会暨“加快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实施体系”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有学者点评指出,《中国法治实施报告》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信史”,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存在的问题,过去一年我国刑事法治实施的成就和特点,可以概括为“稳”“降”“减”“少”“服”五个字,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存废、危险驾驶罪的适用等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
中国法治实施年度报告在京发布,迄今已连续出版10卷。澎湃新闻注意到,《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3)》由来自20所著名高校、7家实务部门、38位专家联袂创作。全书共78万余字,多维度全景式展示了过去一年中国法治运行的客观情况,总结特点、发现规律、挖掘问题、提供对策。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教授回顾了《中国法治实施报告》的编纂历程,指出从“法律实施报告”到“法治实施报告”,从总分线性叙事到立体多维研究,从一校主创到全国各大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创作,《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历经十余年,体量翻翻、内容翻倍,专家云集。迄今为止,《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共出版十卷,累计贡献了188部独立报告、年度法治实施事件评析整整100篇;415人次实质性的参与了报告的撰写,100多位领导和专家先后出席历年发布会并发表演讲。
江必新教授总结了新时代十年中国法治实施十二项总体经验。他强调,不仅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在于实施,而且法治的价值与生命也在于实施;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基本政治原则,而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政治立场;不仅要构建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而且要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不仅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和宪法法律优先的原则,而且要坚持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不仅要坚持制约和监督公共权力,而且要确保全民守法;不仅要坚持严格执法,而且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仅要把法律印在纸上,贴在墙上,而且要通过法治文化的建设把法律嵌合在亿万人民的心里;不仅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发展、化解矛盾、迎接挑战、抵御风险、推动改革,而且要善用宽严相济、刚柔并举、专群协同、惩教齐抓、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等的法治实施政策;不仅要坚持法治实施的成功做法和社会治理的有益经验,而且要坚持改革创新、文明互鉴来实现法治实施的现代化;不仅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轨道性的作用,而且要重视其他治理方式的配合;不仅要建设一个高素质的、德才兼备的法治实施工作队伍,而且要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不仅要不断探索法治实施的规律,而且要不断提升法律的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副主编、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红霞发布了《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3)》成果要点。她指出,上一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呈现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法治实施的组织性、规划性、系统性显著提升,法律实施的稳定性、有效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度融合,中国特色法治实施体系全面形成。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点评指出,《中国法治实施报告》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信史”。每年的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存在的问题,以及全党全国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过去一年我国刑事法治实施的成就和特点,可以概括为“稳”“降”“减”“少”“服”五个字,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存废、危险驾驶罪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获得感、二审开庭落实以及刑事合规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在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罪名存废问题上,胡云腾认为,当前,不断有人提出废除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从一些案件来看,该罪名确有被不当适用甚至滥用的现象,这一点值得关注,“但是否因此就废除该罪,还值得研究。”
与此同时,关于二审开庭落实的问题,他也直言,我国是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的“二审”“终审”标准应当是开庭的终审,但现在二审的开庭率在有些地方不太高,这个问题也值得高度关注,要让二审程序成为彰显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CLER)项目由江必新于2013年倡议发起并主编,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中南大学中国法治实施中心承办。项目旨在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新阶段的中心任务,聚焦法治实施,记录中国法治发展历程,为法治中国实践提供系统的“年度体检”,为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出谋划策。迄今为止,项目已持续运转逾十年,连续出版了10卷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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