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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夫妻投靠迁移的一般程序、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房屋产权登记证、孩子的出生证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